集团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王海霞荣获自治区
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再次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2012年12月03日 来源: 集团公司工会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评选表彰命名活动中,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受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总工会的表彰和奖励。
集团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王海霞荣获内蒙古自治区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荣誉称号,同时再次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太西煤集团董事长王以廷(中),总裁、党委副书记王海霞(左一)陪同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右一)到太西煤集团进行调研。
 
   
         太西煤集团黄河内蒙古科泊尔滩防凌防汛应急分洪工程施工期间,集团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王海霞 (左一)多次深入现场指导工作、慰问施工人员,确保工程保质保量超额完成,成为科泊尔滩防凌防汛应急分洪工程施工现场的样板工程,受到盟、旗党委和政府的一致赞誉。
 
   
太西煤集团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王海霞 (中)深入集团公司各工业园区进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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