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上午,甘肃省安监局举办的《化工(危化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循环宣贯班在金昌市金川公司二招一楼报告厅举行。
省安监局副局长苟小弟、金昌市政府副市长盛永峰、市安监局局长王在华出席了开班仪式。金昌、武威、张掖市、地、县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三市60余家化工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内蒙古太西煤集团金昌鑫华焦化公司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宣贯活动。
宣贯开班仪式上金昌市政府副市长盛永峰致了开幕词。甘肃省安监局副局长苟小弟紧紧围绕国家安全总局颁发的第64号令《化工(危化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中的五“必须’’五“严禁”,通过对《十条规定》的背景,全国的安全形势,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对安全的重要指示,甘肃省的安全现状,2000以来全国危化企业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真实案例图文并茂进行了分析解剖,并播放事故发生现场的真实视频,一一做了鲜明深入的阐述和解读,所有参加宣贯活动人员听后深受启发和教育。
苟小弟强调指出,《化工(危化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内容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编制依法、执行有据、简明扼要、便于普及。希望各级安全部门一定要做好宣传,加强宣贯。要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隐患是事故发生的根源,不容忽视。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中杜绝事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所以,一定要积极开展多渠道的教育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并组织培训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做到全覆盖、严考核;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监部门要综合运用监督执法、事故调查、情况通报、目标考核等手段,把综合监管职责履行到位;企业要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管、行业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严执法、零容忍”的要求,对失职渎职、涉嫌违法违纪违规造成群死群伤、重大社会影响、性质恶劣等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要把抓安全落实到行动上,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吸取血的教训,在安全问题上绝不能打一丝折扣。各级安监部门要严肃认真地组织落实好对各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并将考核成绩逐级上报省安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