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民勤县红沙岗矿区一号井(240万t/a)煤矿
环境影响后评价二次公示

2017年10月19日 作者: 民勤公司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甘肃省民勤县红沙岗矿区一号井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第二次向公众公告:

一 、项目概述及回顾

民勤县红沙岗矿区一号井煤矿井田位于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镇红沙岗矿区,井田面积约20km2。一号井设计可采储量12506.7万t,生产规模240万t/a,服务年限41.3a,项目总投资106044万元,吨煤投资441.85元/吨。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红沙岗矿区被列入《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国家规划矿区。

甘肃省发改委以(甘发改能源〔2006〕527号)对民勤红沙岗一号井及选煤厂项目核准,甘肃省环保厅(甘环自发〔2006〕5号)批复了《甘肃民勤红沙岗矿区一号井(240万t/a)煤矿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号井煤矿建设项目于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11年8月投入试运行。武威市环保局以(武市环验〔2012〕21号)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12年至2015年,一号井间断生产,年均开采量为设计产量的6.5%。至2015年4月份,1113-1S工作面收尾结束后矿井停产。

二、区域环境质量变化

1、生态:评价区域内的植物群落类型、生物种类、群落盖度、总生物量、野生动物等比项目建设前有所增加。评价范围内土壤重度侵蚀面积减少,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部分占地与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叠。矿区内新增了生态公益林。

2、地下水环境:一号井矿区内地下水的pH、溶解性总固体、氨氮、亚硝酸盐氮超标量减小,而硫酸盐、硝酸盐氮和氟化物超标量和超标率变化不显著。根据监测数据,各监测点普遍存在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氮和氟化物超标现象;其余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的IV类水质标准相应浓度的限值要求。

3、环境空气:SO2和NO2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GB3095-2012)一级标准,TSP和PM10达到二级标准。

4、声环境:评价区内监测值略有增加,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T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

5、土壤环境:对比2008年监测数据,镉和汞外浓度下降,土壤中砷、铅、铬和镍的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上升。除一号井工业场地场界北500m处土壤中As含量略微超标外,占标率为118.8%,其余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6、固体废物:各种废弃物均得到综合处理或处置。未单独设置矸石场,未利用的少量矸石临时堆存在工业场地,并采取了水保措施。

7、放射性:经过项目建设前和本次后评价检测,环境贯穿辐射剂量率均在甘肃省正常环境本底水平范围。

三、环境影响预测验证和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估

1、水土保持:根据红沙岗矿区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人为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控制,项目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保护和改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基本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2、地表沉陷:根据实际监测,一号井首采工作面最大下沉值为146mm,影响半径约为200至400m。

3、生态:原环评预计工程占地面积为73.5hm2,实际占地面积为75.68 hm2。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得到执行,措施达到预期效果,。

4、地下水环境:正常状况下,一号井的矿井水和废污水通过水处理站达标后综合利用,不外排;临时排矸场截排水沟和集水池修建完成,符合地下水环境的相关环保验收要求。原环评中预计开发的四方墩水源地现未开采利用,一号井的水源来自矿区的矿井水。根据地下水专题评价报告,正常状况下工业场地对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对周边分散式开采井和连古城自然保护区无影响,影响范围和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建设项目所采取的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制定的水环境污染防治体系较为完善,建立了合理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建设项目运行以来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空气:原环评提出的保护措施基本得到执行,锅炉房烟气环保验收时未达到要求,经过烟气处理设施改造后达标。SO2和NO2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TSP满足二级标准。

6.声环境:原环评提出的保护措施得到执行,能达到预计效果。昼间及夜间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7.固体废物:新增固体废物锅炉烟气处理的脱硫石膏。一号井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

8.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主要为地表沉降、土壤地下水疏干对地表植被的影响和锅炉房除尘脱硫设施废水的事故排放导致的地下水风险。在实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为可接受水平。

四、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

尽快完成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调整工作和矿区范围生态公益林补偿调整;加高选煤厂排气口高度,加装相应的除尘器;按标准要求,加高锅炉房烟囱;输水管线周围及施工便道和铁路沿线取土点进行植被恢复;启用疏干水循环利用系统,中水回用,节约水资源;煤 1-1 层硫分较高,限制开采;锅炉房使用洗选后的产品煤,煤质硫份应满足当地政府要求,减少排放;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健全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和水电计量设施;断层部位开采时,要先探后采,防止矿井突然涌水,保护地下水资源。

五、结论

项目建设运行以来对区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红沙岗一号矿井调整出连古城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后,在落实后评价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从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角度,其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六、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

《甘肃省民勤县红沙岗矿区一号井( 240 t/a )煤矿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简本)》可到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和民勤县环保局获取。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公众可对武威民勤红沙岗一号井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后评价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八、通讯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民勤县红沙岗镇联系人:白生文

电话: 13830526669               电子邮箱: txmbsw@126.com

评价单位: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 222 号( 730000 )联系人:吴鸿林

电话: 0931—8915611      电子邮箱: wuhl2015@lzu.edu.cn

环保部门:民勤县环保局

地址:民勤县三雷镇南大街南段( 733399

电话: 0935-5815278 电子信箱: mqxhbj@126.com

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太西煤集团民勤实业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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