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将内蒙古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就《关于促进全区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建设供应保障升级版、走出绿色发展新路径、打造智能煤矿新样板、培育清洁高效增长极、提升煤炭品牌影响力、唱响文明和谐主旋律、守好安全生产责任田等重点任务。
《意见》强调,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结构、集约集聚,创新驱动、提质增效,安全稳定、文明和谐为基本原则,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煤炭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为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意见》提出,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消费需求,统筹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生态环境承载力,内蒙古将优化提升鄂尔多斯煤炭产能,严格控制乌海、棋盘井、阿拉善等地区焦煤等稀有煤种产能,“十四五”期间,全区煤炭产能动态稳定在13亿吨左右。
与此同时,《意见》要求优化开发布局,统筹资源禀赋、先进产能建设、环境容量等,在鄂尔多斯等地新建一批现代化大型矿井,科学释放优质产能。严格新建煤矿准入,原则上不再新建露天煤矿,严格控制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煤矿,新建井工煤矿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发展方式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并发展煤炭绿色物流,完善区内铁路路网规划,提升蒙冀、浩吉、准朔、集通等干线运输能力,加强矿区、园区集疏运系统智能化建设,加快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在煤炭物流领域的应用,构建覆盖全区的现代煤炭绿色智慧物流网络。此外,还将建立煤炭应急储备体系,蒙东地区建设应急产能储备基地,蒙西地区严格执行国家电煤最低库存制度。
根据《意见》,下一步,内蒙古将落实最严格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蒙东地区草原上不再新建煤矿项目,已经批准在建运营的煤矿不扩井(矿)田范围、不扩能技改、不核增产能、不由井工开采变更露天开采,到期退出。同时,推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融合发展。建设绿色矿山,新建煤矿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煤矿限期达标,2025年全面建成绿色煤矿。此外,将建立关闭煤矿生态修复机制,严格矿山环境(含地质环境)治理与保护,全面修复矿山生态;发挥矿区土地、厂房、资源等优势,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与产业转型。
此外,《意见》还指出,内蒙古将实施集聚集约发展、生态融合示范、智慧产业示范、清洁高效利用、蒙煤品牌创建、人员素质提升及龙头企业培育等工程。
中国煤炭市场网或与合作机构共同发布的全部内容及材料拥有版权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未经中国煤炭市场网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上述产品、信息进行使用、复制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