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1月,随着冬季用电高峰的来临和年度煤炭订货会的即将召开,煤炭供需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话题。笔者在煤炭销售市场一线工作,在与客户的交流中经常会聊起煤炭供运需关系。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实施煤炭供运需三方签订中长协合同措施,打开了供运需三方合作共赢的新局面,收到了利于生产组织、减小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的效果。但煤炭作为大宗商品和基础能源供给,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在实际交易中仍然存在煤炭供销不稳定、局部运力紧张、三方中长协合同履行不到位的问题,构建更加稳固的煤炭供运需关系已然成为市场共识和现实需要。
从近年来的市场反馈来看,中长期合同的签订不仅是煤炭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诚信、高效合作关系的重要基础,也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具体体现。在当前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常态化的情况下,供运需三方如何找准契合点,发挥各自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构建稳固的煤炭供运需关系呢?笔者认为有几点需要关注。
供销稳定是基础。煤炭作为国家工业粮食,与下游电力、冶金、化工、建材、水泥等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煤炭稳定供应是下游用煤企业的压舱石和稳定器。无论市场如何变化,煤炭生产和销售企业都应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履行好社会责任,做好煤炭市场供应工作。煤炭生产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管控力度,确保安全稳定生产。运销企业要把握产销平衡的原则,利用好销售渠道进行高效销售,同时布局港口、物流节点等煤炭物流储备基地,发挥储备基地蓄水池作用,实现煤炭淡旺季销售科学调度,确保市场供应行稳致远。
运力稳定是保障。铁路是煤炭的主要运输方式,更是煤炭市场稳定供应的重要保障。运销企业要和铁路部门同频共振,在产能释放、销售增量、运力协调等方面加强与铁路运输部门的合作,根据市场布局和销售情况及时调整运力部署,实现稳定装车快进快出。铁路部门要根据运销企业的供应能力和市场布局提供稳定的运力,确保运力运输高效配置,为供运高质量运行创造条件。
履行合同是关键。煤炭中长协合同既是国家稳定煤炭市场供应的管理机制,更是供运需三方的市场契约。在交易环节中,重合同守信誉是市场的准则,三方要把履行合同作为检验各自企业诚信经营的试金石。销售方和终端用户要坚持年度大合同月度小补充的灵活方式,实现供应方及时足量供应,用户方按合同按时间及时接卸;销售方和运输方要依照运力合同坚持互惠共赢全力高效承运,通过各自发力寻找契合点,履职尽责协作顺畅,实现合作高质高效。
严格监管是手段。稳固的煤炭市场供运需关系不仅需要合同的约束,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管,才能实现供运需关系的良性循环发展。监管部门须加大合同履行的检查力度,实行动态考评和惩戒淘汰机制,及时协调处理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三方履约提供政策指导和精细服务。对履约到位的给予鼓励支持,对不能履约的及时约谈督导,把属于市场的交还给市场,把属于政府监管的严格约束。进一步用活监管监督手段,让“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紧握在一起,促进构建稳固的煤炭供运需关系,为三方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作者:邢献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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