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在煤炭期货与现货结合研讨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煤炭期货与现货结合研讨会在证监会期货部的指导下和大家的共同支持下,在美丽的厦门如期召开;为开好这次会议,厦门象屿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做了精心的安排;证监会期货部、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煤炭上下游企业、贸易商、期货公司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出席本次会议;这次会议也是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次组织召开的有关煤炭期货发展方面的专题研讨会。在此,我代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向出席本次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向厦门象屿给予本次会议的周到安排,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上午,各位领导、专家结合本部门、本企业煤炭期货操作与运行实践,介绍了情况、分析了形势,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推动期货与现货结合,促进金融工具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真正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防范金融风险、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作为一个期货领域的外行,受益匪浅,收获很大。
煤炭期货上市7年多来,煤炭生产、贸易、消费用户参与期货交易的积极性、交易量不断增加,相关的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部分企业通过套期保值、期现结合,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大连、郑州两个商品交易所对煤炭期货合约标准、交割规则不断健全完善;并在证监会的领导下,我国煤炭期货市场体系建设不断成熟发展,在推动全国煤炭市场化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国煤炭期货市场的发展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方面,一是产业客户参与度依然不高,期货与现货结合度不够。二是期货市场价格预期引导性强与煤炭期货交易量相对很小、对现货市场影响大的问题突出。三是煤炭自然品种、类别多与期货市场品种单一、市场代表性不强问题突出。四是煤炭期货价格变化幅度大,带动现货市场波动大,不利于煤炭市场平稳运行。五是煤炭生产、消费企业期货市场人才不足,相关体制机制还不适应期货市场的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煤炭作为我国的主体能源,是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石,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能源安全保障问题。因此,煤炭期货市场在某种程度上区别于其他普通的期货产品;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保障煤炭市场平稳运行,维护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波动,防止出现价格的大起大落,有效控制煤炭市场和企业经营的系统性风险,是我们各个市场主体共同的责任。尤其是在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大背景下,维护煤炭期货市场平稳运行更是重要的政治责任。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就是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要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方向,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打通经济循环的堵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完整性,使国内市场成为最终需求的主要来源,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就是要深入推动煤炭期货市场繁荣发展,推动煤炭期货与现货结合,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提升煤炭产业链、供应链发展高质量发展水平,保障国家煤炭和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煤炭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
下面,就促进煤炭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结合煤炭行业“十四五”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与行业改革发展趋势,谈几点学习体会,供大家参考。
第一,“十四五”是我国煤炭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煤炭市场化改革的巩固深化期,煤炭期货市场发展有空间、有作为、有前景。今年是我国“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结、巩固、深化之年;也是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即将启动“十四五”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煤炭行业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点行业,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力推动下,在主要产煤省区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大型煤炭企业主动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6]7号)文件精神,关闭退出了一大批落后煤矿,新建和改造建成了一大批大型现代化煤矿和智能化开采煤矿;建立了中长期合同制度和“基础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这一制度和机制被煤炭上下游行业企业普遍认同,并已经成为维护煤炭上下游行业平稳运行的压舱石;煤炭企业在关闭退出落后煤矿的过程中,妥善安置了去产能煤矿职工100多万人,为矿区经济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通过“十三五”扎实推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煤炭产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煤矿数量由12000多处减少到5000多处,大型现代化煤矿增加到1200多处,产量占全国的75%以上,煤矿智能化开采稳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了明显好转,为“十四五”煤炭行业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基础。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煤炭行业重点是继续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十三五”巩固成果,持续优化煤炭生产结构、技术结构、人才结构和产业布局,持续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加大力度推动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十四五”期间,全国煤矿数量将进一步减少,大型现代化和智能化煤矿比重进一步提高,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保障能力大幅提高。同时,按照我国2030年碳排放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承诺,我国煤炭消费将在“十四五”或“十五五”率先达到消费总量峰值,峰值预计在42亿吨左右,之后逐渐进入煤炭消费总量下行态势。但,我国能源结构特点决定了,在今后较长时期内,虽然煤炭消费由增幅回落到总量回落是必然趋势,但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还难以改变。每年40亿吨左右的消费量还将持续一段时间。因此,煤炭期货市场空间依然广阔,煤炭期货与现货结合助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依然大有作为。特别是按照五中全会提出的形成以需求牵引供给、以供给创造需求的要求,煤炭期货市场仍处于重要的发展机遇期,依然具有广阔的前景。
第二,推动煤炭期货品种创新,研究提出更多适用可行的品种上市,提高煤炭期货市场的代表性。目前,我国煤炭期货品种主要是大连商品交易所运行的炼焦煤品种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运行的动力煤品种,而炼焦煤和动力煤只是用途方面、相对笼统的概念,并不十分准确;如,炼焦煤包括,1/3焦、肥煤、主焦煤、瘦焦煤,气煤也可以用作炼焦配煤,等等;动力煤就更加宽泛了,褐煤、长烟煤、不粘煤、弱粘煤、气煤、贫煤、无烟煤和炼焦煤的洗中煤都可用于动力煤。从煤炭分类上讲,根据“中国煤炭分类”方案,从褐煤到无烟煤共划分为,褐煤、长焰煤、不粘煤、弱粘煤、1/2中粘煤、气煤、气肥煤、肥煤、1/3焦煤、焦煤、瘦煤、贫瘦煤、贫煤、无烟煤,14个煤类。并且随着我国煤矿开采深度增加和煤质变化,动力煤市场上5500大卡动力煤的实际资源量和交易量所占比例偏少。建议,结合我国煤炭资源特点、煤类特点和资源分布特点,研究提出适合我国煤炭期货市场发展的期货品种,适当增加交易品种,完善合约标准,拓展煤炭期货市场空间,增强品种的代表性,很有必要。
第三,研究探索由商品交易所、煤炭生产企业、贸易商与消费企业共同参与、市场化的煤炭期货市场会商、协调和运行调节机制,维护煤炭期货市场平稳运行。煤炭期货市场既是一种金融工具,也是企业套保、对冲,防范市场风险的手段,最为重要的是它与煤炭现货市场密切关联,它既依托于现货市场,又在某种程度上反过来影响甚至左右现货市场,有时还会给现货市场带来较大的影响,不利于煤炭上下游行业的平稳运行,也不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六稳”、“六保”工作。建议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煤炭工业协会具体组织,由两家交易所、煤炭生产企业、贸易商、消费企业、期货公司共同参与,研究建立煤炭期货市场定期会商机制,或者,在期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情况下临时组织进行分析研讨,研究对策与开展协调工作,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基础上,维护煤炭期货各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我国煤炭期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做出我们的努力。
第四,培育煤炭期货与现货市场有效结合的典型企业和标杆企业,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煤炭期货市场繁荣发展。在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形势,以及第四次技术革命的引领下,一定会涌现出一批敢于创新、勇于尝试的市场主体和典型企业。煤炭工业协会和相关专业委员会,大连、郑州两个交易所和市场化的相关机构,都可以在市场运行中,注重发现、培育并树立煤炭期货与现货市场结合的好、期货与现货互相支撑,对所服务的实体经济主体和企业贡献大的企业典型或煤炭期货市场标杆。通过组织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搭建交流和合作平台,支持这些典型企业介绍经验,促进企业之间加强交流,互相促进、共同成长,不断提高全国煤炭期货市场的影响力和发展潜力,推动期货市场繁荣发展。
第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创新,为我国煤炭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煤炭期货市场建设要以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为导向,以推动现代化煤炭经济体系建设,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在市场运行中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和方法,依靠先进的科技手段,不断推广应用新技术,创新新模式、新业态,提高煤炭生产、贸易、消费用户的认知度、参与度和成熟度。这就需要一大批懂政策、懂技术、懂业务、懂管理,了解煤炭产业运行、熟悉行业发展规律、把握行业发展趋势的人才队伍,充实到煤炭期货监管部门、交易管理机构和从事煤炭期货市场的企业之中,提高煤炭期货运行的技术含量。建议,在目前已经开展的相关培训、研讨、交流的基础上,由煤炭协会、两家交易所和相关机构定期组织开展煤炭期货技术、业务培训工作,也可以深入企业做专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我国煤炭期货市场成熟度和现代化水平,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期现结合、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做出不懈的努力,提供智力支撑。
第六,站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煤炭安全稳定供应的高度,加强行业自律,讲政治、顾大局、有担当,防止出现期货市场价格大起大落,防范市场风险,促进煤炭上下游全产业链平稳运行。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能源安全的基石。煤炭期货市场与石油期货一样,期货市场的变化关联到众多行业、关联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要把煤炭期货市场国家能源安全属性、行业平稳运行属性、产业安全属性的定位高于它的金融属性、市场属性、获利属性。今年4月,原油期货价格出现负数的问题,给期货参与客户和现货市场都带来了很大影响。对于其中的专业性问题,我是外行难得其解;对于在座的各位期货界的大咖来说,都心知肚明。特别是我国煤炭消费量占全球近一半,期货市场实际交割量相对很少,更要注重防范出现系统性的风险,给煤炭产业链带来巨大波动。“十三五”期间,国家在推动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程中,就煤炭市场运行先后建立了“中长期合同制度”,并要求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中长期合同量要超过自产煤的75%以上;对于中长期合同施行“基础价+浮动价”的定价机制,基础价以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为基数535元/吨,浮动价为现货市场价格与535元/吨价差的一半;同时,确定了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的合理区间,即,绿色区间为470~570元/吨。实施4年多来,中长期合同价格一直维持在这个区间,并引导现货价格的波动幅度大幅下降。建议进一步研究煤炭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规律,研究建立煤炭期货市场价格波动平抑与熔断机制,借鉴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机制,设立绿色区间、红色区间等波动范围,在超出绿色区间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稳定市场、平抑价格,防止出现价格大起大落。
以上是我认真听取各位专家、各位领导的发言、研讨的基础上的一点儿学习体会,作为煤炭期货领域的外行,不一定正确,还请大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