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底,山东省累计接纳省外电量1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8.4%,提前完成2020年1050亿千瓦时目标。
“十三五”以来,山东已相继建成锡盟至济南、榆横至潍坊、扎鲁特至青州、上海庙至临沂、河北至山东五条特高压输电通道,实现与宁夏、内蒙古、山西、河北等省区电力互联互通,构建起“三交三直”跨省区输电格局。今年“外电入鲁”最大负荷2198.2万千瓦,占全网最大负荷比例接近四分之一,预计今年全年接纳省外电量达到1160亿千瓦时左右,年可替代省内煤炭消费4500万吨以上。
“十四五”期间,为保障全省电力增长需求和稳定供应,山东省将坚定不移实施“外电入鲁”战略,多措并举,持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持续优化存量。重点协调既有通道送端省份,加快推进已核准配套电源建设,并谋划新建一批配套电源特别是清洁能源发电项目,确保通道清洁高效、稳定可靠送电。
加强与黄河流域上游省(区)能源合作,签订政府间跨区域购售电协议,辅助市场化交易手段,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尽可能多地接纳清洁电力,不断提高既有通道利用率。积极发展增量。
根据《联合推进陇东-山东特高压直流工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现“陇电入鲁”纳入国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与吉林签订送受电框架协议,共同推动吉林300万千瓦鲁固直流配套风电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外电新通道规划建设。
做好协同保障。汲取其他省跨省区通道配套电源投资建设经验做法,引导鼓励省内能源企业积极参与项目建设,推动省内能源企业控股参股配套电源,确保配套电源与跨省区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强沟通衔接,力争推进部分跨省区线路参与省内辅助服务市场,与省内机组同比例参与调峰,提高省内机组参与调峰的积极性,强化省内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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