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区“十四五”新能源规划陆续出台
截至目前,已有江苏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和河北省七个省份及自治区公布“十四五”光伏发展规划。
其中,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地“十四五”期间的风电、光伏装机目标较“十三五”期间大幅提升,甘肃省酒泉市计划建成千亿级规模清洁能源产业链,陕西省着力构建万亿级能源化工产业集群。
通过对各省“十四五”规划相关内容的梳理,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陕西省等西北省区强调推动“水风光互补”等新能源发展。其中,西藏自治区指出,2025年建成国家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到2025年光伏装机容量突破1000万千瓦,科学开发光伏、地热、风电、光热等新能源,加快推进“光伏+储能”研究和试点,大力推动“水风光互补”,推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电气化走在全国前列。
江苏省、四川省等地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风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其中,江苏省能源局在《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6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与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分别达到1200万千瓦和1400万千瓦,要因地制宜推动盐城、南通、连云港、宿迁、镇江、淮安、扬州、徐州等地建设一批“风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农业设施相结合等不同方式和形态的“光伏+”综合利用平价示范基地和陆上风电平价示范基地。根据《意见稿》投资估算,到2025年,江苏省光伏发电新增约900万千瓦,新增投资约300亿元。
山西省则表示要加强重大项目的培育和产业链招商,整合提升硅片、电池片、组件等光伏制造产业链,完善专用设备、光伏玻璃、金刚线、银浆等配套体系,打造光伏制造全产业链生态体系,力争到2022年,光伏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130亿元。
此外,根据河北省发改委下发的《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河北省在建的、计划2021年底前并网的光伏项目规模就高达1294.3万千瓦,计划在“十四五”末完成的储备项目包含三类,其中光伏项目911.5万千瓦,可以预计河北省“十四五”期间光伏新增规模预计将超过22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