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8处煤矿纳入“一张网”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外称,截至2020年底,全国3338处煤矿实现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三大系统”联网数据接入和风险监测,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实现联网和在线监测,率先建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一张网”,成为国家首批“互联网+监管”系统重点示范应用。
作为推进煤矿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煤矿安全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情况怎样?推进难点以及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家矿山安监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相关负责人。
从开到关实现网上“一站式”服务
为打破原来单打独斗、各自为战的局面,国家矿山安监局确立总体发展规划,推进工作聚焦业务应用、集约、共享、融合等内容。经过2019年、2020年两年的建设,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体系。
“煤矿从开到关,可实现全过程线上申请、线上受理和线上核准的‘一站式’服务。”国家矿山安监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建成“功能完备、一体协同、智能辅助、共享共用”的监察业务系统,实现了业务使用人员、监察执法业务流程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全覆盖。2020年,全系统使用监察业务系统,完成监察执法15775矿次,查处事故隐患118676条,行政罚款14.89亿元。
在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方面,初步实现了“先联网、先看见”的整体目标。截至2020年底,全国3338处煤矿实现安全监控、人员定位、工业视频“三大系统”联网数据接入和风险监测,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均实现联网和在线监测,率先建成煤矿安全风险监测“一张网”。据悉,去年全系统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利用信息化系统,累计开展远程监察执法774矿次,查出隐患2592项,行政处罚2738万元。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已编制完成,36项监管事项、319个监管子项、119类检查实施清单已全部录入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同时,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在线政务服务,矿山安监局政务服务事项清、现阶段向各地方共享的政务服务数据,以及共享方式、途径都均已明确。
缺乏统一认识和技术标准规范
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矿山安全信息化建设也解决了不能到煤矿现场进行现场执法问题。一方面,国家矿山安监局制定了利用信息化系统联系指导省局工作机制,推动全系统开展远程监察执法;另一方面,开展视频会商,督促全系统加强信息化系统应用,改进过去单一现场检查的方式,探索形成“线上日常巡查+现场核查”的新监察方式。
“通过远程监察,查看煤矿井下人员数量是否超定额,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井下主要危险场所瓦斯浓度是否存在超限情况、一氧化碳浓度是否存在超限情况,对历史数据回溯统计,及时发现苗头倾向、系统性风险等。”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局、各省局、分局可以在单位、家中足不出户的情况下,通过平台实时掌握联网煤矿复工复产状态和井下情况。
但在推进矿山安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一是在联网方面,各方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明确的是,煤矿企业是利用联网数据对自身企业的风险进行管控,政府监管部门是利用联网数据分析企业对风险管控的情况,并利用大数据、算法等技术分析共性问题,从而预判区域、全国性风险,并为制定政策制度、监管监察提供参考和支撑。二是不同厂家产品数据传输、交换接口不兼容,无法进行有效的数据采集汇聚,造成系统接入、联网困难,难以形成合力。上述负责人直言,煤矿信息化缺少全面、科学、统一的标准体系,包括感知网络标准、数据资源标准、业务应用标准。他同时指出,国家矿山安监局正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统一适用标准。
此外,由于部分煤矿受地理位置偏僻、矿山基础条件等限制,存在联网困难;部分煤矿企业因不规范使用监测系统等原因,造成断网现象也时有发生。
重点推进“电子封条”建设
随着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信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但由于煤矿井下地质条件复杂,高温、煤尘、瓦斯、水等因素造成井下作业环境差、各种大功率装备设备电磁干扰大,目前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技术装备等较难适用煤矿井下恶劣环境,使用和维护成本偏高。
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矿山安监局将继续以信息化手段推进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能力现代化,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体系;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两项建设工作;持续完善煤矿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统筹推进非煤矿山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智能分析与应用。
下一步,为有效防范矿山非法生产作业行为,将重点建设全国矿山“电子封条”智能监管系统,利用视频识别、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全天候监控关停矿山企业状态,严防明停暗开、日停夜开等非法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推进全国煤矿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一张网”建设,加强监管监察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及可回溯管理,以及数据综合分析深度利用,为矿山监管监察部门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精准执法、智能决策提供支持。
另外,上述负责人透露,国家矿山安监局将研究制定《露天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数据接入细则》《煤矿工业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范》《煤矿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信息数据采集规范及接入细则》《煤矿冲击地压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试行)》《煤矿水害防治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试行)》《煤矿重大设备感知数据接入细则(试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