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煤矿安监局:“三项要求”推进煤矿有序安全复工复产
针对全省煤矿即将陆续复工复产、安全风险加大的实际,黑龙江煤矿安监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全国“两会”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三项要求”防范煤矿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煤矿事故。
一是严格验收标准,有序开展煤矿复工复产。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煤矿自查自改情况,有序受理复工复产申请。严把验收安全关。严格落实《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和《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要求,复工复产必须严格履验收程序,严格执行“谁签字谁负责”要求。监管部门逐矿落实监管主体,严格落实包保和驻矿盯守责任,加强巡查检查,严厉打击未经验收私自生产和以设备检修、隐患整改名义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等非法违法行为。及时跟进监察,对复工复产验收不严格、走形式,不符合条件的煤矿坚决“推倒重来”。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大排查”不到位的坚决推倒重来,严格按照煤矿自查自改、企业内部检查、监管排查等3个100%的要求,认真查摆解决“大排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找准煤矿安全深层次问题,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针对性、精准性,真正解决突出问题,消除隐患根源。
三是汲取事故教训,抓好“九项措施”落实。认真抓好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加强动火作业管理。紧盯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坚持井上井下并重。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煤矿火工品审批,加强运输、储存、发放和使用管理,强化安全检查。加大违规外包行为打击力度,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和监督考核,坚决解决外包施工队伍“三不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