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超3000亿千瓦时
从2016年开始实施市场化交易至今,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超3000亿千瓦时,3500家市场主体从中受益,释放改革红利让企业受益约200亿元,较大促进了上下游产业和新能源行业发展。
据悉,3000亿千瓦时电量可以让全国14亿居民用100天左右,相当于燃烧9165万吨标准煤产生的电能,占我国2020年原煤进口量的43%。
截至3月31日,市场化交易电量中直接交易电量2146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71.39%;发电权替代交易588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19.56%;转让交易244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8.12%;电采暖交易28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0.93%。
2016年3月,新疆成立全国首家省级电力交易平台——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合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电力客户等各方市场主体,推动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自公司成立以来,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成股份制改造,实现电力市场化交易全准入,不断创新市场化交易品种,解除新能源交易限制,满足客户全绿电消费需求,促进了新疆电力市场的发展。
2016年,新疆电力市场化交易仅有3个交易品种,全年组织交易6批次,成交电量197亿千瓦时。2020年时已经有7个交易品种,全年组织交易65批次,成交电量736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