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申报和参与起草的氢能国标立项和发布
近日,由国家能源集团北京低碳清洁能源研究院(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低碳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申报的国家标准《氢气加氢站第1部分:通用要求》,正式通过国标委立项,计划号为20211010-T-469,由国标委发〔2021〕12号文件发布。
4月30日,国家能源集团低碳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定的三项液氢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该三项液氢标准分别为《液氢生产系统技术规范》(标准号GB/T 40061-2021)、《液氢贮存和运输技术要求》(标准号GB/T40060-2021)、《氢能汽车用燃料液氢》(标准号GB/T 40045-2021),全部将于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加氢站及液氢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将进一步完善氢能标准体系,保障加氢站安全运行,促进液氢民用,并指导液氢生产、贮存和运输,支撑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推动氢能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同时,对氢能技术的全面产业化和相关生态链的建设方面,也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