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海关:对不合格进口煤炭说不
近日,满洲里海关所属满洲里车站海关对1票进口煤炭检验和复验后,发现其干燥基氟指标明显超出《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对该票煤炭作退运处理。满洲里车站海关于5月26日晚20时,监管该票货物退运出境,共计12车820吨。
据了解,氟超标煤炭高温燃烧会大量释放并生成具有强烈毒性和腐蚀性的氟化氢,对人眼、皮肤、呼吸器官造成损害,并可导致植物的叶组织坏死,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具有较强的破坏作用,因此我国对煤炭中的氟含量实施严格管控。我国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不符合《办法》规定质量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和远距离运输。
为保障我国生态环境安全,维护公众安全利益,满洲里海关严格执行国家煤炭监管要求,拓宽进口煤炭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获取渠道,持续规范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与此同时,该关通过优化煤炭通关流程,防止劣质煤炭进口,切实保护我国进口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贸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