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山东省煤炭产量将稳定在0.9亿吨左右
5月21日,山东能源局发布了《山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规划》介绍了山东省“十四五”期间能源发展主要目标。一是总量目标,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54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量控制在3.5亿吨左右。二是结构目标,
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三是效率目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四是生态目标,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五是民生目标,人均年生活用能达到500千克标准煤左右。
《规划》指出,在稳定煤炭供应保障方面,实施“退出东部、收缩中部、稳定西部、储备北部”煤炭开发战略;“十四五”期间,山东省煤炭产量将稳定在0.9亿吨左右。要加强煤炭对外合作,巩固提升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地区煤炭开发规模,鼓励企业推进煤制油、煤制气、煤炭深加工等就地转化项目,积极推动煤炭、煤制品回输;加快甘肃陇东、内蒙古鄂尔多斯等地区煤炭资源开发。到2025年,省外(国外)办矿煤炭产量达到2.5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