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落实煤矿雨季“三防”责任措施 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全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方案》,督促各地各单位把“三防”责任(防洪、防雷电、防排水)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现场,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确保煤矿汛期安全生产。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煤矿企业要依据《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防治水相关规定,结合所属煤矿雨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符合实际的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开滦集团、冀中能源集团要对所属煤矿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完善矿井排水系统,认真做好防雷电等措施。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要在汛期开展雨季“三防”全覆盖式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严格执法,对重大水害事故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省煤矿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各市雨季“三防”督导检查情况和各煤矿雨季“三防”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隐患整改落实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倒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灾害治理方面问题,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拒不执行停产停工指令的,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行刑衔接。
只有“把工作做在前头”,才能“把安全留在后头”。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应急措施,加大防汛力度。各产煤市应急管理局要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队伍,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包括雨季“三防”领导机构、工程治理计划、抢险队伍建制、抢险物资储备等内容。
加强应急值守,确保处置有力。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做好暴雨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准备。强化防汛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调度值班。煤矿企业必须在每次降暴雨时派专业人员做好水文变化情况及地面有塌陷现象观测,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煤矿要建立健全雨季“三防”专项应急处理机制,完成矿井联合排水试验和水害应急演练,切实提升防灾、抗灾、避灾能力,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快速、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