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重点督查、监察组到红一矿检查指导工作

2013年03月22日 作者: 杨天鑫 摄影李晓亮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2013年3月13日下午,由甘肃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语卓、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马义川、安全监察二处副处长曹勇等领导组成的省煤矿安全重点督查、监察组在武威市煤监局局长李永林、副局长蔡程程、调研员辛俊林、民勤县县长黄霓、副县长邹林科、红沙岗管委会主任麻再辉、民勤县安监局局长崔永德等市县领导的陪同下就煤矿“打非治违”、“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8号)的贯彻落实情况到红一矿进行了重点督察和重点监察。

督察组分井上、下两组分别对矿井各类资质证照、安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培训、隐患排查、职业危害、安全检查等各类原始资料、记录,对井下730车场、井底水仓、中央泵房、火药库、永久避难硐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在随后召开的碰头会上,刘语卓组长对红一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点评,对矿井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基础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安全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一是要继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要以《七条规定》为抓手,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二是要讲求责任落实,要将《七条规定》分为宣传培训、自查自纠、接受督查、集中整改等四个阶段逐条狠抓落实;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台账,杜绝虎头蛇尾,一定要狠抓动态跟踪落实;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教育工作,要从抓规范入手,将员工分层次进行针对性强的培训,以便更高效的提高员工的业务技术素质;五是要对矿井文明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和细化,在提高标准的同时,要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做到不留死角。

民勤公司副总经理袁万年、红一矿矿长么民阳、副矿长佟保勤、总工程师李彦周及各部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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