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承泽)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近日,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国务院办公局秘书二局处长王道远带领调研组到古拉本矿区考察煤田灭火工作。副盟长张国良,盟长助理、盟经委主任宿万德,太西煤集团公司董事长王以廷陪同调研。
魏鹏远一行深入煤田火区施工治理现场,听取了情况汇报,详细询问了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对太西煤集团的灭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魏鹏远指出,煤矿火区灭火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部分灭火工程已通过国家验收,但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工程进展。
魏鹏远要求: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灭火组织协调,以太西煤集团为主体,加强协作、加强管理、加快推进灭火工作;二是要在规划限期完成火区治理任务;三是地方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灭火步伐。
由于历史原因及其它原因,古拉本矿区形成了三处较大的火区,据2001年神华北京国土资源遥感公司提供的火区探测资料,总面积达96.32万平方米。为实施分片治理,太西煤集团将其划分为三个火区,即太阳山火区、炭窑沟火区、大岭火区。近20年来,火灾发展严重,每年烧掉煤炭50多万吨,大量释放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了地区生态环境。
2002年7月中旬,国家计委项目评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古拉本煤田火区灭火工程设计》进行评审,11月下旬,国家计委以计投资[2002]2541号文下达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古拉本煤田灭火工程设计》,批准灭火工程。经过几年的努力,古拉本矿区灭火工程取得较好的灭火效果,于2007年10月顺利通过国家、自治区的阶段性验收。结合古拉本煤田火区现状,验收专家组要求加快后续灭火施工进度,争取到2012年末彻底熄灭古拉本煤田火灾。《古拉本煤田二期灭火规划》于2007年8月通过国家发改委批复。在此基础上,太西煤集团委托内蒙古煤炭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古拉本矿区煤田灭火工程初步设计(二期)》,于今年8月通过国家发改委批复。要求太西煤集团尽快组织实施,按已确定的火区治理范围,按照“浅部剥挖、隔离工程、注水、地面和巷道灌浆、回填和黄土覆盖”的灭火治理方案,将灭火目标由“控制”标准达到“熄灭”标准,随后进行覆土绿化。
参加调研的还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司处长杨以民、中咨公司能源业务处处长张豫生、新疆煤田灭火工程局局长蔡忠勇、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处处长赵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