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性以及反风操作时间、反风能力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民勤实业公司红沙岗二号井煤矿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于近期组织开展了矿井反风演习活动。 此次演习成立了以矿长牛田波为组长的反风演习领导小组,制定了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分为矿井生产概况、矿井通风概况、矿井反风演习目的、反风演习方式、反风演习时间及监测地点、矿井反风预计分析、反风演习准备工作等十个部分。
反风演习活动的开展,主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和“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等要求,考虑到矿井反风必须克服自然风压的影响,一般在冬季进行。
本次进行全矿性反风演习,利用主要通风机反转,将风流由地面压入风井,进入井下,再经井下各作业地点后,从主副井排至地面。演习适用于主要进风巷、采区进风巷及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发生火灾事故,防止火灾烟流侵入采煤工作面,发生熏人事故,以保证采煤工作面及受灾害烟流影响的工作区域的人员及时撤至新鲜风流中或不受灾害烟流影响的风流中,并及时上井,同时防止事故扩大。
此次反风演习的圆满完成,有效检验了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进一步提高了矿井防灾抗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