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山西开展煤炭行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

2011年08月24日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日前,山西多地洗煤厂大量排污被中央电视台曝光,23日,山西省环保厅对中新网记者表示,目前已经对媒体报道涉及环境问题的有关企业进行了查处,同时,决定在山西全省开展煤炭开采和洗煤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2011年8月7日晚,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山西多地洗煤厂大量排污土地遭污染河水呈黑色》新闻节目后,山西省环保厅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媒体报道涉及环境问题的有关企业进行查处,依法对新闻报道涉及环保问题的5家洗煤厂企业和1家煤矿开采企业分别采取了停产整顿、关停取缔和限期关闭等措施。
   与此同时,山西为依法严肃查处煤炭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解决当前煤炭行业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山西省监察厅、山西省环保厅近期将在全省组织煤炭行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
  据介绍,检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储运、洗选、加工企业。重点查处煤炭开采、洗选企业中存在的违法建设、违法污染、生态破环等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保护违纪行为。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将全面检查山西煤炭企业环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执行情况;“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总量指标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煤炭企业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
  山西省环保厅表示,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违法开工建设和建成投产的,一律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对未经环保部门试生产审批、试生产超过1年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一律停止试生产;对未按环评要求建成水污染防治措施的,一律停止生产;对超标和超排污总量排放污染物的,一律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由属地环保部门责令其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
  逾期末完成治理任务的,山西省环保厅将报政府批准,责令关闭;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不按规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未足额缴纳排污费的,一律实施上限处罚。
  专项检查采取问责制。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突出,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市、县以及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环境权益受到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监管责任;对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企业存在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要依纪追究企业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山西此次煤炭行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预计9月底全面结束
Loading

行业动态

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