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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 新华能源 作者: 信息中心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四、重点任务

  (一)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有序开发利用煤炭资源,有效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通过兼并重组,全国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4000家以内,平均规模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

  1.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遵循市场规律,鼓励各类所有制煤矿企业以及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参与兼并重组。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以矿区为单元制定方案,实施兼并重组,减少开发主体。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等重点产煤省(区),要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煤炭资源连片开发。黑龙江、湖南、四川、贵州、重庆、云南等省(市),要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切实减少煤矿企业数量。

  2.稳步推进矿业权整合。对尚未开发的煤田,要科学、合理划分矿区和井田范围,制定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向具备开办煤矿条件的企业出让矿业权。对已设置矿业权的矿区,鼓励优势企业整合分散的矿业权,提高资源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规划期内,重点对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青海、甘肃、新疆、四川、贵州、云南的矿区实施矿业权整合。

  3.培育大型企业集团。大型煤炭基地内资源优先向大型煤炭企业配置,优先安排大型煤炭企业项目建设。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促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有序建设大型煤炭基地,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以大型煤炭企业为开发主体,加快陕北、黄陇、神东、蒙东、宁东、新疆煤炭基地建设,稳步推进晋北、晋中、晋东、云贵煤炭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大型矿区。统筹规划建设能源输送通道、水源等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神东、陕北、黄陇、宁东基地,加快建设能源输送通道,有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重点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千万吨级矿井群。晋北、晋中、晋东基地,重点做好整合煤矿升级改造,适度新建大型现代化煤矿,加快发展煤层气产业,对优质炼焦煤和无烟煤资源实行保护性开发。冀中、鲁西、河南、两淮基地,做好深部资源勘查,建设接续煤矿,限制1000米以深新井建设。蒙东(东北)基地,内蒙古东部褐煤矿区重点实施煤电项目一体化开发,优先建设大型露天煤矿;黑龙江、辽宁切实做好煤矿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产能,建设接续煤矿。云贵基地,加快建设大中型煤矿,大力整合关闭小煤矿,调整煤炭生产结构。新疆基地,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后备基地,实行保护性开发,强化可持续发展,重点做好规划,优先建设大型露天煤矿,生产开发规模要与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水资源条件相适应,以满足区内需求为主,适度加大外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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