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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2年05月03日 来源: 新华能源 作者: 信息中心 浏览: 我要评论 字号:

二、指导方针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布局、集约开发、安全生产、高效利用、保护环境的发展方针,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建设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保障煤炭稳定供应;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矿区环境质量,提高矿工生活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煤炭工业发展与产业布局调整、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坚持生产建设与控总量、调结构相结合,保障煤炭供应安全;坚持发展先进生产力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促进煤炭产业升级;坚持开发转化与水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推进高效清洁利用;坚持企业发展、接替产业发展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建设和谐矿区;坚持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相衔接,实现互利共赢。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煤炭调整布局和规范开发秩序取得明显成效,生产进一步向大基地、大集团集中,现代化煤矿建设取得新进展,安全生产状况显著好转,资源回采率明显提高,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企业“走出去”取得新成效,矿工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建成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

  煤炭生产:生产能力41亿吨/年。其中:大型煤矿26亿吨/年,占总能力的63%;年产能30万吨及以上中小型煤矿9亿吨/年,占总能力的22%;年产能30万吨以下小煤矿控制在6亿吨/年以内,占总能力的15%。煤炭产量控制在39亿吨左右。原煤入选率65%以上。

  煤矿建设:“十一五”结转建设规模3.6亿吨/年,“十二五”新开工建设规模7.4亿吨/年,建成投产规模7.5亿吨/年,结转“十三五”建设规模3.5亿吨/年。

  企业发展:形成10个亿吨级、10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煤炭产量占全国的60%以上。

  技术进步:全国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其中:大型煤矿达到95%以上;30万吨及以上中小型煤矿达到70%以上;30万吨以下小煤矿达到55%以上。千万吨级矿井(露天)达到60处,生产能力8亿吨/年。安全高效煤矿达到800处,产量25亿吨。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显著好转,重特大事故大幅度下降,职业危害防治明显改善,职业培训落实到位。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重特大事故起数比2010年分别下降12.5%和15%以上,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

  综合利用:新增煤层气探明储量10000亿立方米。煤层气(煤矿瓦斯)产量300亿立方米。其中:地面开发160亿立方米,基本得到利用;井下抽采140亿立方米,利用率60%以上。煤层气(煤矿瓦斯)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85万千瓦。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600万千瓦。煤矸石综合利用率75%,矿井水利用率75%。

  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率超过60%;煤田火区治理任务基本完成;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资源节约:节约能源9500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矸石发电节约8500万吨标准煤;煤矸石和粉煤灰制建材节约1000万吨标准煤。

  职工生活:职工工作环境和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收入与劳动生产效率和企业效益协调增长,并向采掘一线职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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